海合会标准化组织(GSO)于2016年12月7日发布最新通知,宣布推迟强制加贴标识的实施日期至2017年4月1日。
2016年11月14日GSO发布合格追溯标识使用规则,原定强制实施日期为2017年1月1日。为了让广大客户充分做好加贴标识的准备,强制加贴标识的实施日期由2017年1月1日延后至2017年4月1日,届时标识必须加贴在产品或标签(铭牌)以及产品最小外包装和随产品所附文件(如使用说明书)上。
望广大客户知悉并在此期间做好在产品上加贴标识的准备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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